公房老房子动迁,有上面统楼20多平方,下面一间10多平方。97年小舅知青返沪,写过信给我们,今后入户只要求下面10平方的小间,我们当时因为亲情关系,并考虑到有这份信,同意他们入户,并进行了分户(房卡一张),我们住上面,他们住下面,但户口薄上面并未注明各自的面积。如果小舅他们要求按全部面积来分割,当时他承诺的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打官司是法庭会参考这份信作为分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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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会作为法官的参考依据;
2、不知动迁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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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信当然有效,需要结合法条解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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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分割,要根据拆迁协议和房屋承租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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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会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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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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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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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信是有效力的,对你们分割拆迁补偿款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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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