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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间五金厂灯饰厂上班,在6月28日受伤,经过简单的包扎缝针(6针)在23天以后恢复上班.请问在我工伤期间应不应该享受以前工资的待遇(以前工资是3200左右)而且工厂没有买保险,没有签合同.连牌也没有拿到.(但是老板只拿1500)我是不是应该像他要回我在上班期间的工资呢?希望大律师能尽快给我回复。在此表示感谢

劳动纠纷
2012-07-28 15:32: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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