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2年2月13号从深圳进的厂,因为苏州那边缺人,在2012年3月1号被从深圳调到苏州去工作了,深圳这边的经理和人事说去那边都是按深圳这边的底薪和加班费来算的,那边的其他好的待遇按那边来算,我们才答应过去的,现在苏州那边他不同意我们的加班费按深圳那边来算,只把底薪按深圳的来算,我和他谈话时他也承认了这事,但就是以无法管理为由,不肯答应,后来他让我们选择是继续留在苏州还是调回深圳,我们说调回深圳。我说既然调回深圳。叫他把那些加班费的差距补给我们,他也答应了, 但发工资的时候却没有补给我们《我和他之间的谈话被我用手机录了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们一起2个人,与公司也未签订合同,公司也未给我们买社保什么的,一共做了3个月

劳动纠纷
2012-07-25 09:49: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起诉还钱对方没钱怎么办
19279
消防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消防法处罚
消防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最新交强险赔偿范围多少
交强险赔偿标准
最新交强险赔偿范围多少
工资条有哪些法律效力
工资表制作
工资条有哪些法律效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