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我在分公司。在年初时公司其他员工出了车祸。后来没过多久原分公司经理被调离由我来暂代,车祸相关手续就交给了我大概1个月后其他员工又出次车祸。两次车祸合计2万多。当两次车祸相关处理完后保险资料就拿回总公司报账。由于车祸相关费用均是分期款垫付,领导就以冲账为由让我出具了先关费用的借支单【我在上面注明是车祸垫付款】。过段时间由于保险资料不齐又被拿回分公司。年底我被调到其他分公司【保险资料就口头移交给下任经理】。2010年我回到成都才发现保险任然没有报【保险公司说已经过期】而相关费用却挂在我的头上。当时就去找过公司领导要求处理。领导说又没扣我工资又没怎样让我等。 我现在提出了辞职,公司说我有帐未还 要扣我的风险金及其他款相我就想问:1:在这种情况下我所出具的借条 能代表我欠公司钱吗?2:保险未报到得责任应该由我来承担吗?3:公司有权利扣我的钱吗?
-
你好,不应由你承担,公司无权扣你的钱,建议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属于公司的债务,和你没有关系的,公司没有权利扣你的待遇,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借条明确注明了用途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应当由你承担责任。
-
这个费用不应当由你承担。公司无权扣除你的工资。
-
这是不应该由你承担的。是公司的债务。
-
属于公司债务,不应该由你承担,单位无权扣你的钱,你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不应当由你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公司无权要求你承担这笔费用。如果你们之间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阶段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