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情况是,我在原工作单位是属于中层,执行年薪金,年收高于员工平均水平,现已按企业内部规定离岗退养。现企业已经关停,并也出台了员工安置方案,方案中对新劳动法规定的六种受保护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也都进行了经济赔偿后解除了合同。而我也要求参照上述人员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员工的安置方案进行经济赔偿,但单位以我是中层领导而不同意我的申请。为此,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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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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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安置方案没有规定不适用于中层员工,那么公司的说法就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员工的安置方案进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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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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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被迫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
2、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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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