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合资买了好几间房子,他出资60%占大股,买房时我们有出资多少及占股份多少的协议,登记房产时就在我们名下随便登几间,有几间房产证的所有权人是他有几间是我,但我们没有具体分掉。后来几次写好了分房协议但都没签字分成。为了分房我们吵了打了,我一气之下就没有经过他同意把房产证里所有权人是我的几间出租给了别人,承租人已在装修。他说是我们合资买的我没有出租的权利,出租协议无效,请问是我违法了吗?
以上是我几天前咨询过的问题,请问我合法或违法有法律条文吗?上法院的话有几成赢的把握,谢谢您能给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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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就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应该要通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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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找一个律师面谈,这样问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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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