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以骗我合伙做工程名义骗取我10万元,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就打了一张欠条10万元,然后又伙同陈**伪造假房产证又骗取我17.5万元,有陈**的收条,在我没有报案之前追回16.6万元,但追回的16.6万元我的收条是这样打的,收到钱**成11.4万元,收到陈**4万元,其中钱**给的有一个1.2万元没有打收条,是他要求的,因为这1.2万元是利息,在后来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我报了案,公安立案侦查帮我追回2万元,之后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以诈骗金额不够退了回来,也就是说一共骗我27.5万元给了我16.6万元,还有10.9万元没有给,然后他们又以做工程欠我的10万元没给说这是民事,等于就剩9千元不够立案退了回来,而且公安也把之前追回的2万元又退给了他们,而且钱**成又诈骗前科,陈**还因之前敲诈判了缓刑3年,现在还在缓刑期内,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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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需要考虑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建议聘请律师维护自身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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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你10万9,具体请电话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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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求对方不款,鉴于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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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