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假的前一天我向车间班长和组长请假4天,班长组长都签字 同意请假,并帮我代写请假条呈交部长签字,超假的第三天,帮长打来电话说部长让我回来后自己拿着请假条去找他,我回来后找部长,部长说这4天按旷工处理,让我写辞职单离开公司。 想问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合同法?如果这样辞退我,我能否向公司拿到补偿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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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劳动者应履行请假程序,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如遭单位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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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解雇,你可要求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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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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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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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可要求赔偿金。是否违法辞退,需要全面了解案情后才能给你提供意见。必要时可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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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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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