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0月与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该公司下属有多家公司(为不同法人),我与其中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工资报酬,但工资及社保在B公司领取及缴纳。如我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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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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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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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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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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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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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动辞职的,不能要求补偿金。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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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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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