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6-8号通过中介签订了购买二手房合同,合同约定业主实收,他的房产证前年被抵押在银行做消费贷款,签合同时买卖双方口头约定,我出赎楼产生的担保费和短期利息。但今天(2012-6-22号)出来个问题,银行要求,如果要赎楼,得先把消费贷款还清,还需要交罚息3千多块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费用我就不愿意承担了,但中介说我和他签的买卖合同是卖家实收,如果卖家不愿出这3钱多块钱,则这钱需要我来出。请问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个消费贷款产生的罚息应该由谁掏,谢谢!
-
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
此罚息不是因提前还款产生的,应由业主承担。
-
应该不属于双方约定范围,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