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在要求工人加班。一天不加可以。两天不加就要找经理。三天就要找总监。这样合法吗?工人可以拒绝吗?我公司是生产压力容器又不是那些必须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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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但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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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加班时间是有规定的,而且有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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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需要加班,要视工作性质而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直接按照约定处理;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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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或者要求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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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不想加班,可以拒绝加班;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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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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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