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11月到公司上班,2012年2月21日,开始休产假,产假到12年7月26日。公司与6月6日提出辞退要求。请问:应该怎么补偿? 1.工作年限是到2月21号,还是到现在6月,还是到哺乳期结束13年2月20号?补偿应该是年限X2的工资 2.如果6月份我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也按2倍工资赔偿我后。产假结束7月26号--13年2月20号,这期间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去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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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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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按照工作期限(三年半)向单位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7个月工资)以及50%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到6月6日,即单位提出辞退的日期。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全额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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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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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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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按照工作期限(三年半)向单位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7个月工资)以及50%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到6月6日,即单位提出辞退的日期。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全额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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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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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延续到哺乳期满,即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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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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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