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期间与中介签订了一个居间协议说要给他8000中介费,还有担保,及一些贷款手续费15000,在办理的过程中,中介方要我们先给15000作为贷款手续费他去办贷款要用,给了我们一个收据,我们给了钱听邮政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我老公是公务员,我是医生,我们都有公积金,办理商业贷款根本不需要担保费,于是我们就找中介理论叫他退还手续费,他不同意,还一口要定他是找了担保公司给我们贷款的,但是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所谓的担保公司,也没有签订担保协议,而且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中担保人那一项也是划掉了没有,而且贷款合同也只有三份,银行一份,我们一份,房管局一份,所以我们以他乱收费诈骗我们15000担保费为由拒绝付8000块钱给他,现在他上法院告了我们,喊我们去调解,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是想如果他先退15000的担保费,我们就给他8000,即使这样,他也要退我们7000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