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私营企业上班,员工总人数:30--40人
1. 入职日期:2009年4月22日,离职日期:2012年5月8日,职务:总经理助理
2. 2009年4月22日--2010年1月公司未给本人买养老保险,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有买.
3. 3年来一直未签过劳动合同
4. 离职时没有书面依据,只是在5月8日老板打电话给我说,
她开除我,按劳动局说怎么赔就怎么赔,有电话录音,
当晚也有和老板在Q上聊,老板也是说她开除我,
按劳动局说怎么赔就怎么赔。
5. 3年来,公司员工一直分为两种:
A. 员工: 上班时间5天(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以外算加班,
加班有时写加班申请单,有时没有。加班费按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 . 职员: 上班时间6天(周一到周六),每天8小时,周六固定上班,无加班费,每月固定工资,现在工作中的其它职员都是如此。
6. 当时入职,没有口头或书面约定上班时间,只是入职时每月固定拿5000元工资。
7. 已申请劳动仲裁,2012年6月17日开庭。
想咨询:
1. 未签劳动合同,已快3年,是否我已过了诉讼时效?是否可以申请支付3年36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2. 没有被辞退的书面依据,只有老板的QQ聊天记录截图和电话录音,可以做成光盘和书面说明提交,可否作为被辞退处理的证据?
3. 2010年1月以前的养老保险,我是否可以增加诉求申请?
4. 关于加班费, 是否能支持? 对方是否可以说,之前已有默认的约定就是周六固定上班,给的工资里已包含,
而且我已领了3年,没提过反对意见,3年来我从未写过《加班申请单》。
5. 若有好心的律师能帮我,我非常感谢,我也在考虑能请律师帮我做代理人,费用可以沟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