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追问:律师,你好!我想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6月25后辞职的话能否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比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多得多呀。另外如果在我书面辞职之前,单位发下来劳动合同,我怎么办?要不要签?(我想我不应该签了,对吗?)还有,辞职报告的理由怎么写?是不是必须写“未签合同,未买保险”这样的理由?如果写“没有发展前途,欲辞职”这样的话可否得到我想要的11个月 工资 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赔偿金吗?递交辞职报告后要多长时间才可以离开单位?6月25日之前递交的话,是不是当天就可走人了?而6月25日之后递交的话,是不是要等一个月才可以离职?(因为6月25日之后我工作满一年了,应该算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所以离职是不是麻烦一点?)6月25日之前和之后递交,在经济利益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