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套房子,在签署买卖合同前我们提出要让租户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中介和我们说,租户对签字的东西都很抵触,劝我们不要要求租户签该声明,中介说租户的租房合同到8月到期,我们的手续全办下来也差不多那个时候,所以不影响。
我想知道的是,
1.如果租户没有事先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那么是否在他们的租赁合同到期之前,也就是8月之前,他们都有权要求优先购买?那到时我们的合同只能作废?!
2.如果我们的房子于7月过户,此时他们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过户之后租户可否以具有优先购买权为由去法院起诉我们?我们的过户是有效的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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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优先购买权为由去法院起诉,过户一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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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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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有限购买权,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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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的,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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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