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上写的2011年12.31日前交房但是2012年.5.18日才通知开始收房,算不算违约呢,如何索要违约金?现在还要交好多钱给他们,叫大定维修金,违约了咋不赔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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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标准执行。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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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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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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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应属于违约,你们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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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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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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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迟延交付,即构成违约。具体怎样维权,需结合合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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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自己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人家自己当然是不会主动赔的,可直接致电杨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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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延期交房肯定是违约行为,至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约定的,建议电话或当面详细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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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