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拆迁,我的户口已不在娘家,结婚后户口在婆家,我娘家的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已经与08年去世,12年4月份娘家拆迁(拆迁办法是:平米换平米乘以1.33再奖励20平米的政策)我作为嫁出去的女儿应不应该有份呢?应该有多少份额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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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的房子属于遗产,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利继承一部分,如需帮助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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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的房子属于遗产,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利继承一部分,如需帮助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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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该有你的份额,就是从继承角度得到你母亲财产份额中属于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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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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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你的份额,就是从继承角度得到你母亲财产份额中属于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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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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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理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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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