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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我父亲身上,我父亲是一名普通工人,现在己经55岁,今年就要退休了。我们全家一直住在我父亲单位分的家属区里,一间半正房和一小间厨房院子很小很小,一共大约六十多平米独门独院的。今年年初单位通知家属区要折迁,正房一间给2万,院子不给钱,也就是说我们家只能得到3万多元钱,这些钱如果按我们家这里的房价的话只够买到8平米的!我们一家四口,我父亲虽然有固定工作,可是现在单位不景气,每个月只领3百多的低保。我母亲没有工作,我姐姐精神上有些问题(这点外人没有人知道)。我刚参加工作。我奶奶虽然不和我们一起生活,但是每个月我父亲还要付担150元的赡养费。 我想问一下,拆迁费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与市场房价有没有个比例?对于特困户单位应不应当额外补助?

其它综合
2008-04-01 19:09: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