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8月应聘到广州荔湾区的一家民企上班,工作为电子工程师,来之初谈好了,两个月转证,我们的合同都是只签一年的。但是到现在(2012年4月过完了)还没有转证,并且期间没有帮我购买任何的保险,也找过很多领导,但还是没有结果;更为严重的是,公司现在效益不好,要裁员,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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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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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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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赔偿,以及补缴社保等;
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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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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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