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在2月底出了车祸,之前在 医院治疗半个月后转入 医院,其中有一个出院记录,今天第二中医院提出他们院方规定凡在他们医院住院满一个月的需要办理出院,入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再办入院。如果我们再办理出院跟入院手续。那等我姐康复时再出院的话就有三次出院记录,出院后我们会起诉肇事者和车主,请问下这样可以吗?因为有三次出院记录,我就怕到时候会在这件事上发生问题。 还有在 医院的时候所有费用都是肇事者出的一共应该是5000元左右,后转入 医院后对方付了10000元医药费之后就不管了。后面一直是我们自己付的,到今天以用医药费1万多(还未出院,目前一天是300左右),外加我跟我母亲来这边照顾,我方一共花费2万元左右,我姐的正常工资一个月是3500左右,请问到时候赔偿费用我们应该怎么算。(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营养费等)这些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12-04-15 11:07:2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求赔偿的,至于你的多次住院情况,只要证明是因同一事故伤害造成的即可。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相应的票据和证明起诉要求赔偿的。但是本律师有个疑问,为什么医院要这样做呢?一般都不是这样的呀!
    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 你好,多次出院记录可以的,只要病情是一致能保持连贯。医药费以实际支出为准,误工费以误工天数乘以你姐的日工资,交通费以票据为准,营养费要有医嘱。另外,去做伤残鉴定,如果能评上伤残等级,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根据实际花费计算。
  • 以实际花费的医药费为准,必须有相关的医药费发票。欢迎来电。
  • 你好,结合相应证据确定,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 医疗费是按照实际的支出为准的,要保留相关的单证。营养费要根据医嘱。误工费要有工资证明。
  • 建议立即委托律师收集证据,争取最大赔偿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