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的摩托车停放在小区的停车位置,晚上被小偷偷了,有监控录像录下了偷车的过程。由于小区的居委会是小区内部的人员成立的,未到相关的部门去登记注册。只是每条楼梯有两个业主代表和一个会长。物业管理费和车辆管理费没个月都交了。钱是其中守门的一个保安收的。现在居委几个代表都不愿意赔偿,也不愿意理这件事。监控录像中显示当晚在小区门卫室是没有人在那里值班或已经在里面睡着了才被偷的。现在居委只承认有责任却不愿意赔。实在无奈就向电视台报料,电视台也将此事曝光。现居委会长却说我叫了电视台来采访就找电视台来解决不要找他了。想通过法律途径,却又不知道告谁,因为几个代表都是随便选出来的。现在好出来问题个个都说不干了!还有就是车辆的管理费的收据上写的是“车辆场地站用费”原来一直都是管理费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打官司会赢吗?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我车是五羊本田摩托车,证件齐全,行驶不到1万公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