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老板,不同的两家公司A和B(法人代表不同),我2009年由A到B(公司内部称为“易动”,要A、B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可B公司到现在也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当我提出2倍工资要求时,B公司借口说是公司间的借调行为,不同意2倍赔偿,请问:B公司的行为合法吗?我是否可以申请2倍工资赔偿?
补充:与A公司有合同,2008年12月到2011年11月。最近公司通知我补签B公司的劳动合同,才知晓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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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2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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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提要求时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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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2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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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