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二岁女未婚,去年11月12日出的事故到现在还没上班,医药费都是厂子给报销的,我月薪两千左右,没有上工伤保险,这样大概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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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导致残疾后的具体赔偿根据你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则你的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护理费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均有用人单位支付,另外,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后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直至退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详细咨询可以来电,专业律师帮您依法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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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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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根据结果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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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5、6级视情况可选择伤残津贴等赔偿,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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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赔偿数额。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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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35-40万左右,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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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