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1年8月8日在虎门进了一家台资公司工作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而现在公司又可能在4月要搬到上海,并且又不跟我谈到了上海的待遇问题,只是说到了上海再说。这么不确定而上海的消费又比虎门要高很多,所以我不想去上海。象这种情况我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我要准备什么资料或者关键要注意什么问题。谢谢专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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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购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并主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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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被迫辞职,要求公司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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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赔偿的,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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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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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被迫辞职,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因劳动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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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