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十六号晚上 朋友过生日 去歌舞厅消费 相互争先付款 争执付款 歌舞厅吧台收银员员就骂人“ 你们不是来唱歌的 是来闹事的” 我们反驳了几句 歌舞厅看场子的就动手拉扯打人 110来了之后 一个年轻民警 把我打了 我朋友一看 就说 你为什么打我嫂子 然后推搡了打人的民警一下 第二天派出所说他袭警 把他拘留五天 当晚我手疼 随后去医院住院 医院诊断 左手肌腱撕裂丧失功能 法医鉴定十级伤残 轻伤 问 我朋友算不算袭警 我的赔偿由谁来赔付 那几个歌厅人员也离开 现在派出所说 没看清谁打得我 事实不清 无法判定 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