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二十万,首付二十五万,贷款二十万,房子总价四十五万,有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和孩子的名字,现在房价一百万,贷款还有十万。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分割该房产四十万给他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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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购房父母出资且将房产登记为夫妻和孩子的名字,视为是父母对夫妻和孩子共同的赠与吗。如果是的,则这套房子在扣除孩子的份额后,剩下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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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按照产证上均分,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对方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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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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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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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按照产权人均分。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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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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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证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是子女的借款之外。应当按照扣除孩子份额后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债务同样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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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三分之一归男方,30万。至于父母的出资要看当初的约定是否是借款,如果没证据是借款,那只能认为是对夫妻和孩子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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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不合理在于你是否能接受,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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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每人三分之一,剩余的贷款由双方各半承担,所以男方能拿到三十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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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扣除贷款后,三个人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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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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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为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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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