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下。关于房产分割的一些法律问题。我公公有一套110平米的房屋,该房屋位于市区繁华处房价颇高,公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原本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卖掉了。之后因为房价攀升没有再买房子,就跟公公和我老公住在一起,那时我和我老公还没有结婚,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依旧没有能力买房子,所以我们两口就和公公,哥哥嫂子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难免发生不如意的,之后就讨论房子分配问题,老大家给我们12万,我们搬出去,原本说是解决住房问题,谁知道到最后变成分家了,家里的家具装修我们一点都没有给我们,我们净身出户了,当时公公为了不争吵起来,就没有让我和嫂子参加,而是叫了他的同事和我老公的叔叔作证,在公公写的一份不知道什么的纸上让我老公签字,时至今日我心里一直都耿耿于怀,同样的房子。物价局估价32万,而他哥哥才给我们12万,我们出户,心里很是不平衡,我想咨询下律师,我没有在场的情况下。他们签的那份协议具有意义么。如今公公依旧和哥哥嫂子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还找了一个老伴,小区的物业以及暖气任何费用都由公公出。所以我很不平衡。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对待我们是公平的,我们要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