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进入到**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我每个月上满30天的班,公司没有执行劳动发的相关规定,2012年2月份,我因家中有事请假2天,公司便扣下我2天工资和全勤奖励200元,我不服,与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此事,被公司强令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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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你有些细节表述的不是很清晰,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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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明显违反劳动法规,可依法要求赔偿,详细事项可来电或面谈,可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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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局反应 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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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就你所说的情况下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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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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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