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小孩入学,看中了成都市中心的一套二手房,准备购买。现在的问题是,卖房人不是房主本人,而是一个手持房屋全权代理公证书的人,他手头有房主夫妻俩的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房屋全权代理委托公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据他自己及中介的介绍,原房主急着用钱,已把房屋转卖给他,并将该房子的所有处理权力全权委托给这个人,已在蜀都公证处办理公证。经过调查,这个人好像是个房产中介经纪人,估计是回收二手房再转手高价卖出的那种人。
经过上网查询,我了解到买这种代理人出售的房子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原房主起诉买房人,说当初公证他不知情或是子女出去找人办的公证而公证中心被骗、或者干脆就是假公证代理卖房,房管局被骗过等。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情况都有,看了心都凉了半截,害怕以后买了也会遇上这些就麻烦了。
所以现在问问各位律师,这种公证代理卖二手房的现象普遍吗,有哪些潜在危险,原房东会不会有什么理由几年后找我麻烦啊?如何规避风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