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定私企(药房)工作了六年零二个月,是管理人员,我和单位在第一年只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想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一下:我该得到哪些赔偿?还有就是如果根据劳动法所说的,有竞业限制的话,用人单位该怎么来支付竟业限制的补偿和年限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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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和你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后来没有续签,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6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的补偿需要看你们的双方约定。年限的话最多不超过两年。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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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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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经济补偿金,给6个月的工资;竞业限制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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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至少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看其他情况,确定是否还可以要求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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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