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登记离婚后,又同居在一起,并共同购置房产且产权证有双方名字,现解除同居关系,一方已起诉法院要求共有财产分割。法院如何判决?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法院应该判决双方都拥有一半的财产分额,需要帮助可和我联系
-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法院应该判决双方都拥有一半的财产分额,需要帮助可和我联系。
-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法院应该判决双方都拥有一半的财产分额。
-
可以就具体情况而定1.
-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法院应该判决双方都拥有一半的财产分额,需要帮助可和我联系。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