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协商,对方以339980元卖房,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已付100000元,第二期因我方原因,比约定的时间迟了15天交款.交款给对方时,对方不再收款,说迟了,不卖了,该怎么办?交第一期款时,有双方当事人在场,写了收据并签了名字.还有见证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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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合同未约定迟延15天付款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可要求继续履行。对方不履行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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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有需要请拨打 曹伟钊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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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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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为了预防自己做错导致以后不利,建议你找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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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可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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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内容确定,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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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交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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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