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的情况介绍:我于2010年12月入职成都一家公司,3个月试用期完后,公司没有同我签订劳动合同,亦没有缴纳社保。2012年2月3号,该公司主管通知我即日被辞退(注:没有提前通知),只补发了2月份工资,无其他任何补偿。
平时工资都是现金发放,用3张工资发放花名册签字发放(同时签三张工资表,总数为实际工资数额)。
我现在手上材料包括:1.物品交接单,附双方交接人签字及日期(但无公司盖章)。2.考勤签到表2张,不同月份(无盖章,签到有代签现象。)3.麦德龙企业用户会员卡一张(卡上注明 公司名字 我的名字及职位)。4.公司行政各项电子文档。
我想请问,我的这些证据能否确切证明我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提起劳动仲裁我胜算有多大?5.如要通过电话录音,我该怎样设计对话?
如有愿意采取风险代理的律师(全程代理,劳动仲裁、如有上诉则包括一审、二审、法院强制执行),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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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你能胜诉。企业员工会员卡,电子文档、考勤和物品交接清单可以作为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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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鉴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需要证明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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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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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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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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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请注意查收。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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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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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