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经营一家小型餐饮店,2011年9月底雇佣一批后厨人员,共9人,未签订劳务合同,2012年1月20日决定不雇佣这9个人,他们提出要3个月的工资赔偿、社保赔偿等,我们已经到区社区调解,未成功后到法院调解,未成功后他们准备起诉,现在这9个人住在我的员工宿舍不走,我该怎么办?我不想赔偿3个月的工资,我也陪不起,我该怎么准备打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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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量委托律师协商调解吧。你的败诉风险还是很大的,但是仍然可以尽努力来避免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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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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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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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律师代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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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是要赔偿相应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但还要看你是否存在恶意不签订的情况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或者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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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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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