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病故后留有一处公租房,承租人是母亲名字(已病故),经子女协商由一人继续承租(新承租人也只能是一个人)。此公租房以后拆迁改造或置换产生收益如何解决?(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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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租人享受,当然可以协商。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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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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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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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以后拆迁改造或置换产生的收益,可以事先在变更承租人的协议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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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继承法院不受理。建议:所有继承一起办理继承公证,先由某一继承人继续承租,办理承租手续后买下产权,然后,卖出该私产房后分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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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