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3年在一私企工作至今。可在2007年才签的劳动合同并交的养老保险。现在被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可是2007年以前我又没有证据在此工厂工作过。问我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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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找证人 工资卡 工作证 等来证明 建议你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解决你的问题 你可以电话或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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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其他证明,例如工卡、工资条、考勤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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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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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相关解释,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可来电或QQ咨询,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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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提供证人证言,工资表,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在工厂工作的证据。如果无证据证实,那只能享受2007年以后的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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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