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月16日进入一家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2011年12月20日公司出具书面通知至12月31日止不再续签合同,请问共计可以获得几个月经济补偿?自2011年11月16日以后至今的工资如何计算,能获得双倍赔偿吗?元旦后至今天我还在公司未办理交接手续,下午人力资源部要求我交接不用再来公司了,能随便办理交接手续吗?
-
你好,合同已到期,没有补偿。必须办理交接,没有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
-
你可以主张补偿
-
你可以主张补偿
努力做好沟通协商,诉讼是最终的律师维权手段,庄
-
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
你可以主张补偿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