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一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忘了与其签劳动合同,但是在到期后的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我单位都按月支付该名职工工资及5个险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单位有无未签劳动合同之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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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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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被该职工告了,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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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不告是可以的,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其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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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哇,最好一切都要和平解决,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的,现在采取策略一点的手段,补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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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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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