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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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刘荣广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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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证券投资
解答快 经验丰富 态度好 从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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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张伟律师 咨询我
好评14 已帮助82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从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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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许江飞律师 咨询我
好评1 已帮助1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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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唐啸龙律师 咨询我
好评16 已帮助210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从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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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韩新龙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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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从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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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律师问答
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属于调动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假如老板不给我工资,那该怎么办?
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退休教师每月的医疗保险金是多少?
教师的退休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各地标准不一。教师的退休金待遇计发标准=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职业年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新就业公司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你好,失业保险办理的流程为: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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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计算加班工资算绩效么?
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