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6月20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按工程进度分三次支付工程款,(第一次50%,第二次40%,第三次10%)在第二次支付过后,由于当时装塑钢窗过程中出现质量材料问题,我要求重做,经过和装修公司协商,达成一致,业主不满意之处可自行买材料请别人装,费用他们来支付。就这样我请别的师傅来装窗子,厨卫吊顶,开关插座,灯带,到最后喊装修公司支付这些费用时,就拖拖拉拉,直到现在工程保修单都没来填写,最后的工程验收更没有,而合同上的竣工日期是2011年8月15日。事实上到9月初还没给我装开关插座。无奈我只有自己出钱把以上费用给人家结了,共计6384.5元,就算扣除装修公司的尾款2764,还欠本人3620.5,多次打电话拒不理睬,只有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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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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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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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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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待详细了解情况或给予合理的建议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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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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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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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说的款项如对方不按照约定支付,协商不成就只有准备相关证据和诉讼文书到法院起诉,主张你说的装修款及自己购买的相关设备的钱,后续欢迎来电咨询成都淳军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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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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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