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工地上打工,会一门技术,有一天自己大意一点从楼上掉下来了,高有三米左右,当时伤事不太严重,但是事情过去一个月了,我还不能恢复正常,不能上班。请问我这种算不算工伤?算的话老板只给我报150元的医药费,老板说我没有安全意识,《我自己拿钱来去的医院,共花掉了上千元》这种情况老板该不该对我的医疗费用付全部,然后我在休息的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工伤补贴费?〈补贴的话有标准吗?有是多少?〉有没有营养费,〈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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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可以以雇佣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方由此给你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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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雇佣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方由此给你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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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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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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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