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买的一套期房,8月份签的合同,公积金贷款20万,商贷27万,现在公积金贷款下到开发商账户了,商贷还没有下款。现在银行要求我们往贷款卡里面存5万块钱,才给我们放款,我们没钱存了,加上我先生又失业,所以我们想退房。合同上写的退房违约金为总房款的10%,购房时的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定金转为最后一期房款,合同最后面又加了一条附加条款,如因购房人原因导致退房,定金不予退还。合同上同时还写的,因我们房款一直未付清,导致开发商提出解约的,我们付10%房款作为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催款了,但是我还没有将商贷不放款的真正原因告知开发商,如果我想退房,违约金应该交多少?10%总房款定金2万,还是10%总房款?现在开发商打电话给我催房款,我应该如实告知不放款原因吗?用什么方法能让开发商提出跟我们解约?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