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初查出患大病,之后一直向单位请病假,现在医疗期快要满了,我想回原单位上班,并要求换一工作岗位,请问这样的要求可以提出吗?如果单位不想给我安排,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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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身体条件确实已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可以与单位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单位无法提供适当工作岗位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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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回公司上班,并要求调换工作岗位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或者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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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要求合理,如果单位不同意,协商解除补偿你的经济补偿金;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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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