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八月在平顶山干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工形式是包工不包料,在浇筑混凝土时,由于自己的工人开拖拉机拉料不小心撞伤自己的另一工人,造成该工人6根肋骨折断、抢伤动脉血管大出血,后经汝州**医院、郑州五院治疗,花去医药费8万余元,后又跟受伤工人家属协议一次性支付3万元补助金,可我在承包方商榷此事时,承包方将所有责任推给我方工人,所有花费由我一人承担,请问我应怎样走法律程序要回赔偿。当初协议说明混凝土运输时由承包商用输送泵运送至施工现场,可在实际施工时由于时泵无法正常工作,我方改用拖拉机运送,承包商知道此事,就是双方没有商讨费用风险问题,接着出现了事故。请您给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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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损害的情况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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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与承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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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商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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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