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4月21日到江西**房地产开发公司做财务,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11月10日公司工资发到2011年8月,2011年11月19日公司要求我离职,我要公司结清9月至11月工资,老板不结,让我去法院起诉,我只有发工资的存折和银行代发工资交易清单,还有2011年7月公司的工资表,如申请劳动仲裁,最晚可以什么时间提出?
2011年11月21日我向广丰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问过几次都说等几天,到现在没有处理结果,劳动监察大队最晚什么时间能处理,还是没时间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