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个搞木材加工的门面,有几个木工在我家这做他们和我家没有雇佣关系,我家都是把工承包给他们做的,没有签定任何协议,他们也没有受我家控制,而且也没有确定对他们有任何劳动关系他们作不做做多少都是他们自愿的。机器都是他们的,有次他们晚上做工自己割倒手,现在要我家承担责任,他们不算是我家职工吧,我家应当没有赔偿责任吧?机子是他们自己的性能方面都是他们自己清楚,我家已经给他出医药费了,当时他自己都说是自己不小心不用我家负责现在他搞出什么精神费误工费等几种费,主要是他没是我家职工,现在他就是想通过这事来逼我家一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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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承揽加工,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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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担雇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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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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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