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承包了一楼房,交给了农民工结果农民工受伤导致右手截肢,已经接受私下调解,但由于换了一法庭厅长,导致仲裁书与原先调解时不一样了原先协调好4.5万元,现在又改口要50万元,以前只起诉自己和户主,现在又多起诉了一电力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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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2、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多了一个电力公司被告,对你方应该是有利的。
4、建议积极应诉,可以继续主张调解结案。
5、我擅长处理此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详情欢迎来电细谈或预约面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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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你们之间的关系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如果你们是承包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需要承担责任;
2、调解如果是自愿的,应当有效;
3、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代理诉讼,看对方的要求是否合法与合理,积极应诉,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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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