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赔偿金本来说是2011年11月底发的,结果11月30日没发,今天去公司找领导了,领导又说下个月底发,不肯立字据,当时签的赔偿协议里面并没有确切说明支付时间,就说办完离职手续,交接完工作移交完资料之后支付,看来公司是想赖帐,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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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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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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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约定具体的支付时间没关系的,法律规定通常是在办理交接手续后就应当支付。如果单位想赖账,起诉单位是没有问题的,不存在所谓没到支付时间的问题。建议,你可以向单位发出催款通知,特快专递寄给单位,自己保留复印件和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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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