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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2011年5月份在东莞东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7月份已拿到房产证。原业主是个30岁左右的单身女孩,在东莞另外购买了一套新房。当时她以新房未交房为由,要求再住2个月,并愿意付房租。朋友见她一个单身女孩不容易,故同意了她的要求,但未签署租赁合同。之后几个月,朋友一直催她搬走,但她以她的新房还未交房为由,再三拖延。昨天朋友又催她搬走,因为快过年了,朋友准备在东莞过年,但那女孩又说想买车,要办理居住证(女孩是外省户口,居住地址必须是东莞,才能在东莞上牌拿驾照),再次拖延。朋友看她是个女孩,而且每个月都愿意付房租,朋友也不太愿意用硬的手段要求她搬走。快过年了,朋友不想继续把房子租给她了,想要回来自己住,请问该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
2011-12-01 11:45: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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